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违规使用网络行为的处罚办法(试行)(2009年5月6日发布)
为规范校园网的使用,杜绝干扰网络正常运行的违规行为,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,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本办法(试行)。
一、 本办法所称的违规使用网络行为包括
1、盗用他人网络帐号;
2、利用网络窃取他人信息;
3、非法占用IP地址;
4、破坏网络设施;
5、对计算机网络地址或端口进行非法扫描;
6、恶意进行网络攻击,蓄意扩散计算机病毒;
7、将帐号转给他人使用;
8、在网络上侮辱、诽谤、歧视他人,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;
9、在网络上传播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传播的内容,如色情、暴力、邪教和封建迷信等;
10 、其他违规使用网络行为。
二、 对本办法第一条所规定的违规行为,校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行为人如下处罚
1、责令行为人提交书面检查;
2、向所在单位通报;
3、在校园网主页信息公告栏中进行公告;
4、禁用校园网帐号或中断计算机联网两周以上;
5、实施本办法第一条所规定的行为三次(含三次)以上者,将被永久禁止在校园网中建立帐号。
三、对违反本办法第一条所规定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,由校网络中心给出书面处理意见,并交由下列相关部门进行处理:
1、违规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将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进行处理;
2、违规的教职员工将由校人事处进行处理;
3、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者,将交由学校保卫处进行处理。
四、因实施本办法第一条所规定的行为而给受害用户造成费用损失的,行为人应给予受害用户全额赔偿,并根据受害用户合理要求,赔偿其他损失。校网络中心和相关部门督促行为人履行上述赔偿义务。
五、实施本办法第一条所规定的违规行为,情节严重,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者,由国家相关部门另行追究法律责任。
六、校网络中心负责在校园网中实施网络行为监测,各部门应切实加强所属用户的教育和管理。
七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八、本办法由校网络中心负责解释
北京化工大学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日
2009年5月1日放假通知(2009年4月27日发布)
网络中心在“五·一”放假期间, 5 月 1 日 正常收费, 五月 2 日 、 3 日放假,请大家相互通知。
2009年放假通知(2008年12月25日发布)
我校于2009年1月13日放寒假。为避免假期上网出现问题,为了不影响广大师生在假期中的上网,请大家关注自己的上网费和上网需求,尽量在放假之前解决。网络中心提醒大家关注:
1. |
上网费用是否充足,请大家在放假之前交纳,特别提醒北区上网的师生,在假期不设收费点。 |
2. |
网络基本使用费是以自然月为单位,用户若想不扣09年1月的基本使用费,须在12月31日前封锁帐号,封锁帐号的方法是到http://tree.buct.edu.cn的“封锁帐号与解封”将帐号暂时封锁起来,若想再次使用网络时,可以解封帐号;解封帐号时要输入二次密码,初始二次密码是66666666(用户修改后,要记住),希望大家封锁帐号之前先试用一下,若二次密码有问题请到网络中心办理。 |
网络中心假期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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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时间:每周二和周五9:00—11:30 1:30—16:00
收费时间:每周二和周五9:00—11:30 1:30—16:00
收费地点:东区、网络中心(逸夫图书馆 6 层)
网络中心电话:64434922,64414105
维修电话:89834194 |
较长时间不使用网络时可以封锁帐号(2008年12月2日发布)
寒假就要到了,若假期不想使用网络,可以到http://tree.buct.edu.cn的“封锁帐号与解封”将帐号暂时封锁起来,若想再次使用网络时,可以解封帐号;解封帐号时要输入二次密码,初始二次密码是66666666(用户修改后,要记住),希望大家封锁帐号之前先试用一下,若二次密码有问题请到网络中心办理。
网络基本使用费是以自然月为单位,用户若想不扣下个月的基本使用费,须在下个月1日凌晨之前封锁帐号,且在1日和20日之间不能解封,如果在1日和20日之间的任意一天解封,都要扣除月基本使用费。在每月21日以后解封帐号,不扣月基本费,但还是计流量,超过月基本流量时,收取超流量费。
享受减免优惠待遇的特困生网络费用已经加入帐号(2008年11月11日发布)
享受减免优惠待遇的特困学生,经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核定,已经进行处理。 2005 级在其帐号上增加了 40 元, 2006 、 2007 、 2008 级的学生在其帐号上增加了 60 元,截止日期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。在此基础上对于超流量的部分,要自己负责。
关于交纳网络分担费用的通知(2008年10月22日发布)
为了加强网络管理,有效地缓解目前网络带宽拥塞问题,提高网络传输速度和服务质量,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,根据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( CERNET )分担部分通信费用的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教育技司 [1997]27 号),学校作为 CERNET 的接入网络单位,需要定期缴纳网络通信费和国际流量费。本着“校内免费,校外谁使用,谁承担费用”的原则,我校于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,对访问校园网以外资源的用户,开始收取网络分担费用。
为了保证认证系统的平稳过渡,本着既不影响上网工作,又能有序地实施分担费管理细则,决定从 2008 年 10 月 23 日起 ,以各个部处、院、实验室、班级为单位,下载“北京化工大学网络用户集体交费单”,并负责组织填写该表单与交纳分担费事宜,具体流程见“暂时网络交费流程”。该纸质表单及电子文档需要在 2008 年 10 月 30 日之前交到网络中心,以便为交费的用户及时充值。 2008 年 11 月 1 日 以后没有填写该表单,且没有交费的用户均不能浏览校外资源。请师生们相互转告。
享受减免优惠待遇的特困学生,其范围界定需经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核定,具体执行时间从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服务器的相关分担费用细则待定。
目前访问IPv6资源是全球免费的,所以我校也不收取IPv6的流量费用。具体问题请看“常见问题解答”。
如有问题,可发送电子邮件到: center@mail.buct.edu.cn ,或打电话到网络中心咨询: 64433221 , 64434922 。
全校统一启用网络新认证系统通知 (2008年10月7日发布)
为加强校园网行为管理,我校于10月7日下午1:30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试用新的认证系统。原赛尔网络认证系统停止使用,新认证系统的具体使用方式说明如下:
(1)认证系统的网址为:http://tree.buct.edu.cn,用户只要访问校外网络,均须通过身份认证;
(2)在该网站有详细的使用说明,希望用户认真阅读并进行操作;
(3)在该网站的首页上方点击“IP网关”进入,教工用户名为工号,初始密码为新身份证号的后七位的前六位;本科生用户名为学号,初始密码为18位身份证号的后六位,研究生初始密码为66666666,2008级研究生初始密码为18位身份证号的后六位。首次进入认证后应该及时修改密码,密码要牢记;
(4)其他相关说明请见:http://ipgw.buct.edu.cn上的“上网说明”、“常见问题解答”;
(5)由于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的存在,建议大家务必在不使用网络时,务必到IP控制网关来断开连接。
(6)试用期间,网络中心会根据用户网络使用的情况增加一定费用。用户登录tree.buct.edu.cn,选择“费用”查询交费和使用情况。
(7)试用期间难免出现故障,希望大家及时向网络中心反映,电话:6443492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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